开具空头支票的后果是需要承担罚款的,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通知》明确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针对开具空头支票后果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行为人开具空头支票的:1、不存在骗取财物之目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罚款,并向持票人承担赔偿责任;2、行为人具备骗取目的,构成票据诈骗罪,骗取数额较大,判处拘役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