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自行在合同中约定。回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依回迁房最终确认的产权性质确定,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第一、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第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具体为:1、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效。2、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三、如果回迁房的房屋性质还未确定,因该房屋性质无法确定,故该类合同的效力尚无法确定,当事人可在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回迁房买卖时房款怎么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回迁房买卖税费的计算是:1.5%的契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5.5%(房产证未满5年)的营业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