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如何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就离婚达成的一致协议,经过调解后作出的,记载了调解的结果,是一份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调解书是经过法院调解,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的一份文件。如果当事人拒收离婚调解协议的,也不会影响离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