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还有下列行为,可能会有牢狱之灾:(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针对借款不还对哪些人会造成严重的牢狱之灾,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司资不抵债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坐牢。公司资不抵债法定代表人是会承担一定责任和风险,但是这个责任和风险并不包括刑事责任,因为公司资不抵债并不是一种犯罪行为。公司资不抵债的申请进行破产或者重整即可。 不过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且构成犯罪的,则需要坐牢: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资不抵债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会有牢狱之灾,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