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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是怎么算的?

2022-06-17 09: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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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7 回复

专业分析: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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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计算,不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给付给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应当综合考虑子女成年之前所需要的生活、教育、医疗费用。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标准如下: (1)具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给付。对于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其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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