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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回复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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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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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诉讼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一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孟金龙律师
离婚诉讼的受理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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