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公司给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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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不给辞职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三十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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