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当事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属于该意见规定的8类无户口人员的; 2、可以参照该意见的相关规定,带上有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及资料,补录户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节录部分):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针对老家是山东省日照市,我妈妈户口在新疆,我今年16岁了,没有户口,我爸爸去世了,我怎么落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外地亲属进京: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审核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上报分局、市局审批。 三、审定 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 市局批准后,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首先,户口被踢出去是没有那么容易的,户口本里面的人也是户口里面的一份子的,要是迁移出去的话,那也是要有地方接受才可以的。其次,如果已经被踢出去了,看你想要回原户口的话,需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去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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