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针对成立个人分公司应该办理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设立分公司需办理以下手续: 1、自设立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4、办理备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劳务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劳务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为两百万元以上;注册的劳务公司开展的业务应当适应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设施;公司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的财物审计报告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相关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