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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一方欠债离婚如何处理?

2023-04-15 10: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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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5 回复

专业分析:

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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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怎么处理,要根据债务的性质进行判断: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已经离婚了,但是双方都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但如果是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况,离婚后,只是债务人一方的责任,另外一方不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通常情况下婚前债务、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赌博吸毒等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即使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欠的债,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话,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此外,第三条还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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