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伤残鉴定后,劳动者如果要继续在公司上班就妥善保存工伤后的所以资料,离职的时候和公司协商怎么赔偿。如果劳动者要离职,那么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然后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劳动者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再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公司的配合相当关键,否则劳动者就需要收集证据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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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赔偿。
工伤劳动仲裁后拿不到钱。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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