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履行征信管理职责的需要,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征信机构进行检查;(二)询问征信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征信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四)检查征信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2人或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征信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针对征信机构如何进行现场检查?,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 (一)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二)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四)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现场总体情况。 2、道路状况。 3、物体、痕迹及相互间的关系数据。 4、车辆状况及外观检验。 5、现场勘查中发现、提取的重要物证、痕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