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三车追尾责任认定,一、交通事故三车追尾责任认定典型的连续追尾事故,责任应如此划分:第一辆车无责;第二辆车负责第一辆车的损失和自己车亲前部的损失;最后一辆车负责第二辆车后部的损失及自己的损失。无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及责任无争议的,交警应按快速处理程序当场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因此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针对交通事故三车追尾怎么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追尾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追尾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应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