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针对什么情况下车祸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在伤者伤情严重,预估医疗费可能会远远超过1万,买保险的人有事故责任的时候,保险公司才会全额垫付1万元,预估医疗费不超过1万,则视情况垫付3000-5000元。
需要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抢救费垫付通知书,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医疗费清单,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事故司机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伤者就医医院的账号开户行信息。如果有暂时无法提供的需向保险公司说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