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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可以不告知员工有没有地点吗?

2022-07-30 0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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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30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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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搬迁地上班,如果是在本市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也没有补偿。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式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企业异地搬迁,属于原合同发生变化的情况,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继续履行,就没有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可以得到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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