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借款合同中没注明利息怎么办?在找不到借款人时,担保人能否做为第一被告人?借款人的配偶有无偿还的责任?

2019-03-10 10:59:54
推荐答案

朱景慧律师

2019-03-10 回复

专业分析: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欠款或者无法找到借款人的,担保人即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有如下区别: 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有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展开更多

针对借款合同中没注明利息怎么办?在找不到借款人时,担保人能否做为第一被告人?借款人的配偶有无偿还的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一般保证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需要根据当时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范本下载推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