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私营合伙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1、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4、全体合伙人的职业状况承诺书; 5、从业人员名单; 6、出资权属证明; 7、合伙协议书; 8、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证明; 9、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11、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1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含信息表)。私营合伙企业注册步骤:步骤一、到市工商局(或当地区、县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表格、资料。步骤二、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步骤三、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步骤三、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步骤四、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步骤五、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步骤六、在规定的报纸上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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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解散决议材料、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规定,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释义引用统计 第九十一条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只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都可以申请并获得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扶持。申请并最终获得政府资金的扶持主要需要如下几个条件: 1、要认真学习政府的有关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了解哪些产业是政府扶持的对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自己企业是不是符合申请的条件,不够条件怎样创造条件,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程序等等。通常有几种途径去学习和了解:通过政府各部门的网站;通过直接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与有关人员交谈。 2、做好申请前的准备工作,或者说考虑怎么样包装自己。包装不是做假,而是通过详细分析、评估本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生产市场方面的优势、劣势,发展潜力,财务状况、把本企业的内在价值充分挖掘出来,这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价值发现。另外,多注重增加公司的无形资产,如产品的测试和鉴定;企业标准的制订;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的评癣企业信用的评级;重点新产品的申请;重信誉、守合同的评比;出口创汇企业的评选;然后是ISO9000质量体系认定;高新技术项目(企业)或软件企业的认定等。 3、在了解了有关政策和企业的基本条件大致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申请材料,开始进入审核程序。在这过程中,申请材料必须充分准备,把企业的内在价值尽可能地反映出来;同时,要主动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人员接触、沟通,使他们对你的企业基本情况,特别是管理团队有一个比较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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