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如何证明婚姻关系 1、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当事人遗失、毁损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 前提是夫妻双方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以户口本的信息来证明夫妻关系 3、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1)婚姻登记处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相关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或告知其档案存放地。因此婚姻机关有可能因婚姻登记档案已移交而无法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婚姻档案存放地。 (2)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3)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亦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婚姻档案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然后凭婚姻档案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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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前提是夫妻双方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以户口本的信息来证明夫妻关系; 3、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购房合同丢了的补救措施有: 1、没有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的,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然后申请注销合同,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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