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先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送达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有送达劳动者,始发解除效力。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往往拒签相关文件,那么用人单位在招聘用人过程中就应当做好劳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比如说在招工阶段可以要求劳动者在提交员工登记表时确认送达地址,或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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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三条,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条件及限制性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对《劳动合同法》作了细化,具体列示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三种情形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十四种情形。
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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