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哪办理: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针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在哪里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法院离婚手续原则上应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办理。但若被告属于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不在我国居住的人员,当事人可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
在国内登记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内地居民,那么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式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公民或者我国港澳台地区居民的,双方应当到该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