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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要交如下税费: 1、附加税。此种税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具体的征收比例是,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此种税根据法律规定,是由赠与人负担的。 2、契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3、印花税。印花税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根据《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免征房产赠与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如下: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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