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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书面价款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2022-07-01 16: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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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1 回复

专业分析:

当时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乙方(购房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交款义务,甲方(我方)视其为违约,甲方有权将其所交款项中的1万元作为违约金扣留,不予退还。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载名的房地产由甲方收回另行转让。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给乙方,视为违约,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1万元。并由甲方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利息支付给乙方,以乙方所交的购房款作为计息本金,计息日期从应交房之日起算。 注:从始至终,我方并没有主观上打算延迟交房,只是工程迟迟未能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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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商品房买卖的计价方式有按套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的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实得面积,部分房产由于套内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较大,所以多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房屋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无权提出因贷款政策变更解除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虽然约定了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但是同时又约定了如果未能办理贷款,则买受人需以现金方式付款的,买受人无权提出因政策变更解除合同。 三、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但是约定的贷款比例较低,授贷款政策影响,则买受人亦不能以政策变更提出解除合同。 四、只有合同中约定了以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并粗因为贷款政策变更,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情况,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同时提出不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才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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