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2、逮捕通知书大多采用书信形式,家属需要过几天才能收到。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针对我检察院还没批准逮捕通知书下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作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一般情况,公安局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并且将执行的回执在3天内送达给检察院。否则,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提起纠正违法。
逮捕通知书是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原决定的机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