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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离婚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2023-01-08 09: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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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08 回复

专业分析: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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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被人殴打,如果受害人受到严重损害,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如果只是轻微的,则无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被害人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才会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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