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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姐现在已经嫁出去30多年了,但是现在和我姐夫过不下去离婚,三年前就起诉了离婚,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到现在法院还没有判下来,就在这三年里,我姐夫经常会到我家骚扰,要么就是打骚扰电话,要么就是到

2019-05-25 1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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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5-25 回复

专业分析:

搜集证据,报警处理,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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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大姐现在已经嫁出去30多年了,但是现在和我姐夫过不下去离婚,三年前就起诉了离婚,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到现在法院还没有判下来,就在这三年里,我姐夫经常会到我家骚扰,要么就是打骚扰电话,要么就是到,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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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派出所立案前是不能够抓人的。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先审查立案后,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紧急情况下,对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或者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情形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以采取拘留措施。那么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发生。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属于公安机关自己的管辖范围。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对方电话骚扰你,可以将其拉到黑名单,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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