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认定,并没有全国层面的统一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参照的是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如: 1、《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1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400元以上。《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赌资较大。 2、相关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针对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认定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与赌博有关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具有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的,一般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到三千元的罚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网上参与赌博的,参与者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但如果是赌博组织者或者提供赌博服务者,就会构成赌博罪。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