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办理手续: 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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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的办理方法是: 1、当事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银行贷款找谁办理,具体如下:银行经办机构。在对外办理个人信贷业务时,许多银行以支行为单位进行受理。借款人可向银行经办支行直接申请办理个人贷款业务;银行个人贷款中心或小微企业中心;银行客户经理或风险经理。有些银行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到市场或实地营销贷款客户,为方便客户,客户可足不出户,向上门的客户经理或风险经理递交借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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