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单位安排加班原则上应该支付劳动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员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单位安排加班且不支付加班费的话,建议单位及时予以支付,争取员工协商解决问题。
针对怎么补偿加班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加班费的争议一直以来都是劳动争议的热点问题,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费标准为: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费: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补偿为: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