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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的福利待遇怎么样?

2023-04-20 0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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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20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女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除外。 其次,工资方面,单位不得在三期内降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系指标准工资,指排除奖金,各种津贴、补贴之外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也不等同于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认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点;不得安排哺乳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所指出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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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在“三期”内可享受下列福利待遇:可以休产假;单位不得因此降低职工的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约;单位可依法减轻职工的劳动量;要为劳动者安排哺乳时间;以及为职工报销生育险等。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在“三期”内可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可以依法享受产假; (2)可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 (3)可以依法享受生育医疗费; (4)可以依法享受“三期”内的其他特殊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未向“三期”内女职工提供法律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的,侵害女职工权益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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