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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公司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022-07-25 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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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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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1、准备好办理所需的材料,以原件为主; 2、在办理前做好预约办理的工作; 3、社保机关进行资料审查; 4、审查通过之后,就可以办理社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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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报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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