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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和我离婚,女方手里有我们共同的财产,我们的房子是婚前建的我们的财产怎么分割?

2018-06-13 15: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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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3 回复

专业分析:

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你父母在婚前为你结婚而出资购房,该出资视为对你个人的赠与。2.房屋现在登记在你夫妻二人的名下,则对方也可以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是在婚前登记的对方的名字,视为你对对方的赠与,对方可以要求享有房屋的一半份额。3.如果是在婚后才登记的对方的名字,则对方获得的房屋一半的份额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的一半份额仍然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分割对方占有的一半份额。即你可以占有四分之三,对方可以占有四分之一。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法院判决时通常会按照均等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5.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协议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6.本案中您老婆亲密接触,程度还达不成出轨,但是直播平台进行公开,考虑到严重性,你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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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没有约定不予分割。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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