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权利人和合法的被许可人都具有原告资格。其中,权利人和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具有独立的起诉权;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或者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也可以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或者经过权利人书面授权单独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2号)规定,在许可使用的情况下,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如下主体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1)商业秘密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2)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 (3)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自行提起诉讼。 (4)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 (5)权利人书面授权,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单独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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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禁止的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禁止。但是保护期限一般不同,商业秘密保护一般止于劳动合同终止时,而竞业禁止期限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最长两年内再终止。
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禁止的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禁止。但是保护期限一般不同,商业秘密保护一般止于劳动合同终止时,而竞业禁止期限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最长两年内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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