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富,离婚诉论时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针对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有以下六点:1、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2、要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要遵循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要遵循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要遵循给予补偿原则;6、要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