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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生活护理费怎么算

2022-08-08 08: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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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8 回复

专业分析:

护理费属于工伤赔偿的项目,职工因工受伤需要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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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职工护工费停工留薪期和伤残鉴定后不同。 一、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请人护理。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市有规定的,应当从所在省市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水平,比照同类情况办理。 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护理工伤职工治疗终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生活护理费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由所在省市适时调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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