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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理赔一般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甲类药一般全部赔偿,乙类药扣减10%-30%,丙类药也就是自费药,需要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责任承担问题,先由有责任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1万元医疗费,如果不足的,由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险一般不承担非医保用药,这种情况要看其在签订保险合同是否已经做出了明确提示, 1、已经明确提示的,该非医保用药(自费药)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按责任划分由原、被告承担,交通事故认定你全责,该费用由你全部承担,但是该自费药可能存在一个合理性的问题,如果你认为不合理,可以申请鉴定,把不合理的费用剔除。 2、没有明确提示的,车主直接要求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承担即可。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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