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经过执行关机关批准。执行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派出所。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九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针对取保候审要到外地去需要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取保候审期间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离开居住地。 2、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意。
取保候审到期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义务的,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