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合同未到期但仍然在上班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上班的,双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未补签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不签订的,劳动者催告用人单位签订;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故意不签订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仍然不签订的,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不签订的,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故意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3、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的。 首先,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其次,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最后,用人单位还是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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