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工资怎么算?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关内容: 职工患病医疗期的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针对请病假工资怎么算的相关内容都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请病假工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员工病假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者患病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补助费;其他。
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注意事项: 1、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2、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