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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赠送的房产怎么处理

2023-06-19 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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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9 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 总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与夫妻分居无太大的关系。按正常分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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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因为分居期间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都未出现婚姻中的过错行为,那么按照财产分割一般法定原则分割即可。如果双方有婚前财产的,依法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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