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下:1、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按以上两种方式,均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针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包括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包括以下七种: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的;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偿的具体情形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其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