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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人身保险怎么办

2023-05-15 08: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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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5 回复

专业分析:

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子女人身保险,就成了大家越来越关注的问题。首先,如果双方都愿意继续投保,原有的保险合同内容可不作变更,在尚有保险费用未交纳的情况下,由双方各半承担。将来可能产生的保险利益由双方按份平均所有,当事人有具体约定的除外。其次,如果仅有一方愿意继续投保,无论离婚后该方对未成年子女是否拥有抚养权,均可以继续为子女投保。此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将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变更为愿意投保方,并由其交纳以后的保险费用和确定保险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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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为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够进行分割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若是一方隐瞒财产的,可以不分或者是少分。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后的人身保险处理方式:如果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人身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协议一致退保的,可以退还保险金,然后对保险金进行分割。如果一方想继续投保的,那就对已经支付过的保费或者当前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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