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婚后有外遇离婚要负什么责任

2023-06-25 08:25:43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5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后有外遇并想离婚,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计算数额需要考虑以下五个因素: (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反之则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五)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情况不一致,所以具体标准还应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具体分析。

展开更多

针对婚后有外遇离婚要负什么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外遇有孩子的,男方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具体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1、民事责任: (1)男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男方需要承担支付损害赔偿的责任: 是因男方婚内出轨有孩子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出轨方支付损害赔偿。 2、刑事责任: (1)若是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属于非法同居行为,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2)若是构成重婚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对重婚罪进行判刑,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若是构成破坏军婚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外遇有孩子男方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与他人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1)虐待: 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2)遗弃: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5、有其他重大过错: (1)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含同性)关系,包括通奸(一夜情、多次出轨)、裸聊、与他人怀孕或生育子女等; (2)猥亵家庭成员; (3)诽谤家庭成员; (4)有赌博、吸毒恶习; (5)未对配偶关心照顾; (6)不愿生育子女; (7)无能力或不愿意过性生活; (8)失踪(离家出走),对家庭未提供帮助。 二、外遇有孩子男方承担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 (一)婚内非法同居: 1、构成婚内非法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2、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民法典》婚姻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不会判刑。 (二)重婚: 1、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具体来说,重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3、重婚的处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破坏军婚罪: 1、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 2、破坏军婚罪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包括有军籍并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所有军人; (2)在客观上表现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正式登记结婚;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现役军人和非军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不知其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不构成本罪。 3、或者虽未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登记结婚,但却与其公开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或者长期或短期秘密进行共同生活。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长期通奸,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的,亦构成本罪。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主要看外遇是否是导致离婚结果的直接因素,且需要分析外遇一方是否存在过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主要是针对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依法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婚姻法上的过错一般是指家暴、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等,因此,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作为无过错方有权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对于赔偿金额问题,因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实践中法官自由裁量权较大,但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以2-5万元居多。因此如果一方有外遇出轨的情况,但是并不能够达到长期与别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情况,则无过错方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