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法典第196条约束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在理论和实务中一直存有很大争议,《民法通则》对此并没有规定。《民法通则意见》第170条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但这一条一直受到片面保护国有财产的诟病。《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债权请求权进行了规定,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民法典》中没有明确规定性义务,但是夫妻之间的义务规定有: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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