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你需要先行确定你问题描述的到底是侵占?还是侵占罪?因为这2者是有区别的,如果对方侵占他人财物,数额未达到5000元,不构成侵占罪,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被侵占的财产。如果对方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构成侵占罪,如果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状,那么一旦法院认定了侵占的事实对方会被按照刑法270条追究刑事责任。至于为什么要将追究侵占罪的标准定为5000元,因为目前最高法尚未出台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曾经出台的职务侵占罪数额认定标准的司法解释已经在2013年失效。目前侵占的认定标准5000元,是我国多地司法机构的普遍标准。所以告知你只有对方侵占他人财物达到5000元才够得上侵占罪。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据和刑事自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其中证据不足或者认为可能会判决对方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告知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因此,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证据充足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法院认为可能会判决对方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告知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但是各地公安机关对于侵占案件的态度不够一致,我看过的网络报道,有的地方的公安机关就比较积极有的就直接告知自诉案件向法院起诉不归公安受理所以这个问题还是相对比较复杂和难办的
针对为什么要对方侵占他人财物,为什么不能以侵占罪论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侵占罪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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