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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财产的代位物包括以下几类: 1、补偿金,担保财产被国家征收时,担保人从国家得到的补偿金; 2、担保财产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毁损、灭失时,担保人所获得的损害赔偿金; 3、保险金,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保险的,因保险事故发生而致使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时,担保人可以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第一,破产债权申报,一般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企业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以申明债权的法律行为。 第二,可申报的债权,在破产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前,债权人与破产企业因业务往来而形成的,破产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类债权。常见的有借款、货款、工程款、设备维修维护款、各类保证金等。 第三,作为公司企业债权人,主要的申报材料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主体的证明材料;二是债权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主体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证明材料,主要是债权形成过程及事实依据,包括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或有无优先受偿权以及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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