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不能解除该转租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其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这是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承租人不能解除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转租合同,但是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转租合同无效。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而且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转租的约定条款,但无论有没有转租约定条款,承租人都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首先,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其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的限制条件主要是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那么为什么规定房屋转租的这个限制条件呢根本原因在于租赁权权能及性质法律上不明确。如果明确转租权的存在是一种固定确定的权利的话,限制转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实际意义。首先,出租人目的是获取租赁房屋财产的收益,是自己经营财产的一种方式,说是经营,是因为如果没有经济效益,那就是出借而不是出租了。可以看出,出租人是以财产收益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的,而限制转租好像适得其反:因为承租人也具有使用财产效益最大化的必然倾向,转租的前提是该承租的财产在转租后能获得更大的效益。如果限制太多,转租的动力就会减弱,一方面财产得不到转租后的最佳利用;另一方面原出租人租金也得不到有利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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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跟员工协商一致。 只要双方对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合意,那么便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受其他限制。不过,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要支付员工补偿金。 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出现有以下几种情况,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纪; (3)员工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建立两个劳动关系,并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 (5)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且,员工出现有以上过错,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也不用支付补偿金。 最后,若是发现员工出现有相应过错,公司想要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的话员工可以反驳,并且,若是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可以积极去申请劳动仲裁等走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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