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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证必须写老婆名字吗

2022-12-14 15: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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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14 回复

专业分析:

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如果是男方经常殴打女方,那么女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顾,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不影响财产分割,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房屋及货车均查封,不得转让变卖,避免男方转移财产,虽然中诉讼中转移财产行为无效,但实际上处理起来很麻烦,还要形成别的诉讼,况且再出现个善意第三人就更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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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婚前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女方如果能证明当时有为了共同生活而买房的意愿,比如买房时间与结婚登记时间间隔很短、买房时双方已经同居、双方已举办过婚礼等,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此基础上考虑双方的出资,对出资多的一方适当倾斜。 如果不能证明双方有以共同生活而买房的意愿的话,会视为女方对男方的赠与,从而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如果房屋是婚前由女方父母全款购买,登记在男方的名下,法院一般会将这套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女方父母为出资人的情况下,因其与登记方并没有直接的人身关系,出资买房一般是以子女结婚为目的。 因此,双方离婚时,如果女方可以证明出资全部来自本方父母,但登记在男方名下,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出资视为女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但是,如果男方能够提供男方父母与男方签有书面的赠与约定或协议,那么就能认定该出资为女方父母对男方的单方赠与,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不能分割。 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房,仅登记在男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均分的原则处理。 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除非有其它协议存在,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法院也会按照均分的原则进行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确定双方所得的房产份额时,法院也可能会考虑到双方出资中是否包含个人财产,并根据照顾妇女儿童原则、照顾对家庭贡献较大一方等原则,在分割比例上对出资较多一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等进行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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