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再次,《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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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的期限一般不可以超过一年。相关法律规定,冻结银行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查封或者扣押被执行人的动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查封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1、法律判定的账户冻结,银行是不会自动解冻的。 2、一般来说,如果原告不知你的其他账户,是不会影响到你其他银行卡里的资金的。您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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