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了但是对方不想离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并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符合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取得有明确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只能先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的,当事人才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否则当事人仅凭离婚协议是不能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法院也可以依法不予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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