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 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 首先,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 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案件的处理涉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其中关键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和理由,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金额,从而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法律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交通事故专业律师都有着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优势。
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人身损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1、案件数量增多; 2、案件标的额提高; 3、诉讼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责任认定困难; 4、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 5、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纠纷判决执行难。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责任划分如下: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三、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